活動期間

  • 投稿期間:2011年05月20日(五)至2011年07月20日(三)截止
  • 投票期間:2011年06月01日(三)至2011年07月20日(三)截止
  • 得獎結果:活動結束後,2011年08月15日(一)之前於本活動網頁公佈得獎名單

    獎品內容

    獎項 內容
    金獎一名 獎金新台幣 25,000元整,代言人簽名限量版I-PAD乙台,獎盃乙座
    銀獎一名 獎金新台幣10,000元整,代言人簽名限量版I-PAD乙台,獎盃乙座
    銅獎一名 獎金新台幣5,000元整、 代言人簽名限量版I-PAD乙台,獎盃乙座
    佳作5名 獎金新台幣5,000元整,獎狀乙幅
    影片人氣王一名 國內飯店雙人房住宿券乙張
    活動轉貼王一名 國內飯店雙人房住宿券乙張

    參加資格

  • 於活動期間,同一影片作品只能投稿一次,如有重覆之影片作品,主辦單位有權將作品下架。
  • 參賽影片需經創作人及被拍攝者之同意始得上傳,違反者除將取消其參加資格外,並應自行負擔相關法律及賠償責任。
  • 投稿作品得同意主辦單位有權使用作品於公眾宣傳部份,不得再要求任何回饋。
  • 無法在活動網頁上傳影片者,也可以在活動網站下載並填妥報名表著作權授權書,填寫作品名稱、創作理念約200字以內,連同影片作品、報名表、著作權授權書燒成光碟寄至寄至台北郵政信箱43-159號信箱〈無毒家園 健康100 建國百年 全國反毒會議 活動小組收〉即可。
  • 活動內容如有相關疑問,可洽詢(02)2735-5555分機309江小姐查詢報名。

    評選方式

  • 將於投稿截止後,由<無毒家園 健康100 建國百年 全國反毒會議 >活動小組進行評選。
  • 分初審及決選二階段進行,網路投票的分數並不列入考慮。
  • 作品投票票數最高者,可獲得「影片人氣王」獎項。

    評選標準

  • 依短片內容評選,主題掌握度30%、拍攝手法25%、影片架構與流暢度25%、創意表現20%。

    投票注意事項

  • 於活動期間,每人每12小時投票一次。
  • 投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時,主辦單位得取消其投票票數與抽獎資格,並有權將相關投票歸零計算,或啟動重新計票機制。
  • A.利用電腦、網路之漏洞(如:攻擊投票程式、登入認證,及其他可認定相似之攔截行為)進行投票者。
  • B.採用不正常之行為(如:侵入資料庫、改封包、及其他可認定相似之駭客行為等),竄改票數或給予票數者。

    轉貼王

  • 於活動期間藉由 發佈活動訊息累計次數最多者,可獲得「活動轉貼王」獎項。

    中獎通知

  • 主辦單位將於中獎公佈後一週內,進行中獎人聯繫(郵件、電話通知),如2週內因中獎人聯絡方式錯誤致無法聯繫中獎人而未能完成領獎,則視同放棄中獎資格,並不予遞補。
  • 頒獎典禮詳細地點及時間,將由專人電話或以電子郵件通知得獎者,前三名得獎者請務必出席領取獎金(得獎者如不克前往,可委由代理人攜帶授權書及證件出席)。

    注意事項

  • 參賽者保證提供參賽上傳之文章、影片資料,並無侵害他人權利或違反法令之情事。如有違反之虞,主辦單位得立即移除相關內容,並取消參加資格,得獎者取消得獎資格,參加者並應自負法律責任。
  • 若主辦單位或痞客邦因使用參賽者上傳資料遭第三人請求、索賠、提出民、刑事訴訟或主張任何法律上之權利,參加者應賠償主辦單位及痞客邦因此所生之全部損失與費用。
  • 主辦單位對參賽作品有審查權,若內容不符合本活動之規定,經查證屬實,得取消其參賽與得獎資格。
  • 報名完成後無法修改上傳之資料,請務必確認參加資料正確。
  • 請勿擅自更動報名影片檔連結位置,如導致連結位置失效,視為參賽者放棄參賽資格。
  • 如您在本活動獲獎,您同意痞客邦將您的必要聯絡資料(帳號及EMAIL)提供予主辦單位,由主辦單位與您聯繫領獎相關事宜。
  • 參加者於參加本活動之同時,即同意接受本活動之活動辦法與注意事項之規範,如有違反,主辦單位得取消其參加或得獎資格,並就因此所生之損害,得向參加者請求損害賠償。
  • 參加活動者必須遵守主辦單位的服務條款、使用規範及其他交易有關之規定,如有違反,即自動喪失參加資格,如為得獎者,則取消得獎資格。
  • 得獎者應於主辦單位通知之期限內回覆確認同意領取獎品,並提供主辦單位所要求之完整領獎文件,逾期視為棄權。得獎者所提供之身分證明文件如與會員登錄資料不符,主辦單位得要求得獎者提出相關證明文件,否則主辦單位得取消其得獎資格。
  • 參加者保證所有填寫或提出之資料均為真實且正確,且未冒用或盜用任何第三人之資料。如有不實或不正確之情事,將被取消參加或得獎資格。如因此致主辦單位無法通知其得獎訊息時,主辦單位不負任何責任,且如有致損害於主辦單位或其他任何第三人,參加者應負一切相關責任。
  • 如有任何因電腦、網路、電話、技術或不可歸責於主辦單位之事由,而使參加者所寄出或登錄之資料有遲延、遺失、錯誤、無法辨識或毀損之情況,主辦單位不負任何法律責任,參加者亦不得因此異議。
  • 本活動獎項以公佈於本網站上的資料為準,如遇不可抗拒之因素,主辦單位保留更換其他等值獎項之權利。
  • 參加者如因參加本活動或因活動獎項而遭受任何損失,主辦單位、痞客邦及相關之母公司、子公司、關係企業、員工、及代理商不負任何責任。一旦得獎者領取獎品後,若有遺失或被竊,主辦單位或贊助廠商等不發給任何證明或補償。
  • 本活動獎項寄送地區僅限台、澎、金、馬,主辦單位不處理郵寄獎品至海外地區之事宜。
  • 本活動之獎品不得轉換、轉讓或折換現金。
  • 主辦單位之員工不得參加本活動。
  • 如本活動因不可抗力之特殊原因無法執行時,主辦單位有權決定取消、終止、修改或暫停本活動。
  • 活動獎項價值超過新台幣20,000元者,得獎者應自行負擔10%之機會中獎所得稅。活動獎項如為現金,主辦單位有權自應給付獎金中逕予扣除相關所得稅,現金以外之獎項,得獎者應先繳納中獎所得稅後,始得領取活動獎品。